• 2009-11-09

    规划土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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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 项目建设前期过程中,有个项目选址意见书,规划部门出具的,由于项目是省级立项的,按照现在的政策的话,规划和土地预审意见都要同级部门出具,但是临江这个项目呢原先一期又是办理相关的手续的。所以像这的情况就不能套模板进行了。各个部门都有其自己的意见。像土地预审意见,一直为申请的单位困惑不解,项目是建设单位投资的,项目的服务联系单也是发给企业的,而土地的用地又是划拨的形式,划拨给市政园林局的,就为这个土地供给谁的名义而困惑不解。在市土地局和区土地局周旋了两个月。后因项目需省发改委的核准,故专门的上去咨询,一下豁然开朗。不需要再为谁的名义而纠缠不清,土地的用地是针对项目,而非针对企业。从这件事,可以学到些许东西,就是项目的前期相关事宜,要事先向各部门多多征询些意见,可以少走很多的弯路。针对不是那么的按模子来走的事,各个部门的意见不见得都相同。

        还有就是规划这块,原先省里立项的项目,市级出具的意见也是可以算的,而现在的政策是同级审批的原则,而老的一期的的规划都已经审批过的,现在二期的建设的时候怎去处理呢,又是不能按现有的法规模子出牌的事项。给人的感觉就是国家的政策变化太快,几年一个样,所以老会出现好事多磨的事。原先本本合法合理的事,办起来就像是偷偷摸摸的,不能正大光明。所在也没办法,只能是在前期过程中,多多的去了解相关部门的意见。

        接下来说说报省规划意见的手续:1、《建设项目选址申报书》:这是由市级的初审部门出具的,里面有市级规划部门的意见和盖章。2、项目情况说明:由业主单位编写,规划部门盖章。3、选址论证报告:控制性详规已编有的,可以省略。4、图件:总规图的选址图、详规选址图、地形红线图、总平图。5、做成电子版CAD、JPG、WORD格式。6、企业单位法人证明。还有补充些其它的联系单批复文件等。

     报省的土地预审意见手续:1、申请表:由申请单位填写。2、建议书批复或联系单:先一步发改委出具的。3、申请报告:设计院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或可研。4、初审意见:市、区土地部门意见。5、总体规划局部图:花点钱就可以打印下了。6、规划选址意见:也就是先规划后土地了。7、如涉农田的,要农业部门审查意见。8、涉及农田易位的,要易位意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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